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GHXCG202506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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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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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社区公共路灯创城应急维修项目 |
1.00 |
49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
否 |
注:(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合同包设有最高限价及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项目清单表”),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最高限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天。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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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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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文件 |
具备有效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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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合格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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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现场手持件 |
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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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闽财购[2024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采购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详见谈判公告8.条款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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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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