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汾河水库清淤扩容一期试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BHZB-2025
1.3 采购人: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
1.4 (请登录)
1.5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晋办发〔2022〕18号)等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开展稳评,这是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前置程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通过系统分析项目或政策可能引发风险点,提前制定应对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群体性事件、信访突出问题等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需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报告并完成评审。。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受托方根据我公司委托项目的相关资料、现场建设情况,对汾河水库清淤扩容一期试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进行编制。
2.2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
2.3服务地点
按采购方指定。
2.4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人要求并通过政法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在太原市政法委进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备案或在山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平台省库备案;
(2)财务要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的业绩;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
(6)其他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需显示所属日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00至2025年12月20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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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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