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C-CS-2025-13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建阳监狱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磋商文件更正原因: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前后不一致更正内容:将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更正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公司账号为准。其他:(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响应无效。 (3)磋商保证金未以供应商名义提交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响应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磋商保证金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未向采购**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服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他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给予及时退还。********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