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新三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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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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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新三板) |
1项 |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新三板),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360000 |
36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1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措施,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3.2签字会计师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4.供应商若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①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该分所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授权函,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磋商,且该总所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如出现总所和其授权的分所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或者总所授权多家分所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况,相关磋商均按无效文件处理;②本项目服务成果年度审计报告由总所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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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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