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JST
(二)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市政(含表土剥离堆放场与供水服务站)板块劳务服务
(三)服务范围:宜宾三江新区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服务内容:按甲方服务标准要求完成指定岗位的服务工作。
(六)服务期限: 2 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考核月平均得分≥85分(后附考核奖惩办法),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七)招选限价:本项目劳务外包费不含税总价10500000.00元/年,其中人工成本为不可竞争费(一年暂定10000000.00元),服务管理费按人工成本乘以费率计取,费率不得超过5%。
注:1.劳务外包费不含税计算方式:人工成本+人工成本*服务管理费费率。
2.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作否决参选处理。
二、参选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选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招选活动的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选活动;
(九)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书(证书载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即可);
(十)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劳务服务类似业绩;
(十一)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二)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三江集团体系内的招选项目中,因相互串通参选被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否决参选,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②无故放弃中选资格(参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故放弃中选资格),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③提供虚假业绩、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中选,并经查实,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④在三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期内被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
注:本次招选存在以上情况的参选单位详见招选人提供的名单,若本次招选过程中有参选人因相互串通参选、无故放弃中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招选人将其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江集团体系所有单位有权在1年内禁止其参加任何形式的招选活动。
三、获取招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招选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即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6日18时00分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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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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