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项目为2026年度零星维修吊装转运服务,项目业主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吊装转运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能力要求: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吊装转运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近一年比选申请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没被取消,财产没被接管、冻结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申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招投标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评审小组直接否决其比选资格。
3.4服务需求:在日常检修及系统停车大修期间,乙方根据检修工作需要确保20吨、25吨、50吨、75吨等型号的吊车,白天接甲方通知半小时内进场,夜间接甲方通知2小时内进场,以保障检修工作的及时性。
3.5其他要求
自备吊车:比选申请人自有吊车3台及以上,且为不同车型吊车(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且行驶证应有公司名称或法人名字”)。
人员要求:自备吊车每台至少具备起重机操作证、起重指挥操作证人员各1名(特种作业人员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缴纳的养老保险扫描件)。
平板车: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排放标准达到国6或纯电四桥平板车1台及以上,(提供联营合同、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具备组织其平板车的能力资料扫描件)。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3.7本次比选□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17时40分至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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