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请登录)
3、项目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大院水泵房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内容:对市本部消防水泵房进行维修改造,包含设备更换等内容,包工包料,详见技术规范书。工期:40天,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工程地点:湖南株洲。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63255.27元,供应商任意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7、供应商资格条件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7.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7.3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且经采购人认可的增值税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7.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7.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6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株洲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株洲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7.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响应。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11供应商价格不超过控制价。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请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08: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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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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