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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531Z******** 项目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或供货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总额,服务期终止,以先达到的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有效的授权****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全部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须达到40%以上。【依据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由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情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接受分包的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是否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必须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需同时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投标人出具的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接受分包的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2: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4:中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已按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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