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武汉酒店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额为5万元,拟签订2年框架合同。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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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预估数量 |
含税限价(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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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1.酒店厨部、餐厅、楼梯间、客房、员工通道,外围近距离的管井等范围进行综合消杀服务,具体面积以实际踏勘为准。 2.每次消杀要进行验证和出具消杀报告。 3.按照采购人需求按次提供消杀服务。 |
冬季2次/月、 夏季4次/月 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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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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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害消杀以及白蚁等害虫灭杀清理 |
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1号南航明珠武汉酒店 |
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进行消杀服务 |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或指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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