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62.83万元
最高限价:62.83万元
采购需求:护理车1台、小型冰箱1台、器械台(定制)3个、红外线理疗灯1台、电子针灸电疗仪2台、PT床2台、电动PT床1台、深层肌肉刺激仪1台、磁振热治疗仪1台、气压手功能康复仪1台、全自动蜡疗机1台、电子艾灸仪17台、担架推车5辆、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超声波身高体重秤1台(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安装培训、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及人员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2 月 18 日至2025年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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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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