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YZC-C2025-0012 项目名称:南门智慧服务改造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上传)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公章,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一名,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上传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等原因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扫描上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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