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院落空闲。土地总面积约19亩,内有住房4000余平方米,绿地面积1600平方米,该院落接市政供水、供电,配套建有给排水、配电、排污系统,另配有监控系统1套,所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二)物业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2.水电运行管理。
3.绿化养护与管理。
4.环境卫生管理。
5.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6.安全保卫。
(三)物业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节假日,共计365天),每日0时至24时。
(四)经费预算
1.项目预算:人民币90000.00元(玖万元整);
2.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00元(玖万元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报价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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