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2.3招标内容:华能公司办公及生产车辆70辆,预计全年产生维修保养费用约80.00万元。全年计划投资额约为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宝骏、长城皮卡、大通商务车、捷达等多种车型办公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维护救援,装载机、自卸车、翻斗车、挖掘机等多种生产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维护救援。
2.5服务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最高限价明细表》的100%计取。
2.9付款期限和方式:按月结账,外审结束后,乙方需出具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月支付结算金额的80%,乙方需出具与支付金额相等的单位往来票据。合同期末做最终结算,支付乙方剩余结算款。
2.10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维修经营);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汽车保修风险防范能力和汽车保修质量保障能力,能够承担在车辆保修过程中造成的各类损失。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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