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远程激光销毁器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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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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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远程激光销毁器 |
激光器功率:≥1000W;总重量:≤75KG;光斑直径:≤8mm(100m);光斑直径稳定度变化:≤15%(50min); 瞄准精度:≤1mm(100m); 调焦重复定位精度:≤15μm; 通视遥控距离:≥700m(带中继节点);最大作用距离:≥200m(自动测距);连续工作时间:≥50min(控制终端实时显示电池电量);工作环境温度:-20℃-55℃;展开撤收时间:≤3min;供电方式:锂电池供电;典型销毁指标:100s内击穿100m处3mm厚度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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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内全部交付。 |
四川省绵阳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否 ;
2.最高限价: 26万元 。
3.本项目第 /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报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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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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