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近年来,企业发展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信誉稳步提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长期保持在中国铁建系统第一方阵,连续八年获得中国铁建工程承包板块绩效考核排名“第一”,连续两个任期被评为中国铁建“领军企业”。下辖50个全资子公司(国内47个、国外3个)和161个分公司(境内151家,境外1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2家,所属子公司均为A级纳税信用单位。拥有372项资质,包括铁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8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年施工能力1000亿元以上,工程项目分布在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域(含香港)及新加坡、马来西亚、肯尼亚、泰国等15个国家。
1.2采购内容:
1.2.1商品混凝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各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实际需求为准,甲方不承诺对乙方的最低采购数量,乙方不得以合同或招标暂定数量与最终结算数量有差距而向甲方索赔。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商品混凝土
2.1.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20立方米/小时(含12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混凝土生产线不少于1条;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2.1.3财务能力:
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
2.1.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近202 3年至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一份。
2.1.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 3年1月至今至少2份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单个业绩不少于3 00万元。
2.1.6履约信用:(请登录)
2.1.7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3.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 02 5年12月16日至2 02 5年12月21日,售卖截止时间为202 5年12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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