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佛办事处辖区城中村改造测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三年预估总金额为1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为单价报价,在实际支付时,根据供应商所填报的单价*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为高新区石佛办事处辖区建设用地征收与补偿提供基础普查数据,测区位置为石佛办事处范围内,具体地块由委托方现场指定,服务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2028年12月31日)。
5.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工程测量。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为准】供应商不附或少附相关查询页不应视作为无效响应,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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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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