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口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包2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及预算情况:共分为一个包;
预算:326.2772万元
采购需求: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须预留采购项目总额的 45%以上(含 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所投全部货物45%以上由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所投全部货物45%以上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不低于70%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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