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C-5项目实验室用仪器及家具设备采购(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ON20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项目实验室用仪器及家具设备采购(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巴基斯坦恰希玛C-5核电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核岛热实验室设备1套;厂区实验楼家具仪器1套;BN性能实 验室设备、仪器、家具1套;BL厂房可燃气体分析仪1套;WO子项可燃气体监测仪1套, 及相应的工具、备件等在内的整套系统设备。配套的电缆、连接件、螺栓、紧固件等需成套 供货。乙方应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造、文件、运输(含放射源运输)和 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安装、调试、标定、验收)。
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如太仓、张家港等港口)。
2.6 交货期
C-5项目BN性能实验室设备、仪器和家具在2027年7月2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
装并具备发运条件;核岛热实验室设备、厂区实验楼家具仪器、BL厂房可燃气体分析仪、 WO子项可燃气体监测仪应在2027年12月29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 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即按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太仓、张家港等港口)。
2.7 质量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 最高投标限价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1.2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采用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
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明;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且不得处于破
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及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
公司黑、灰名单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202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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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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