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合同项目维修技术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HC-202516-JT01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合同项目维修技术服务谈判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合同项目维修技术服务谈判采购
1.2采购人:北京国铁华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维保服务,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2服务期限: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3服务地点: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区域。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2023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凡存在有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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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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