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融媒体中心功能业务用房电缆采购与安装(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驰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赣榆区融媒体中心功能业务用房电缆采购与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赣榆区融媒体中心功能业务用房电缆采购与安装,主要内容包括:非居配电工程材料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和售后、配电工程移交等相关伴随服务、相关手续报验直至送电等工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地点:赣榆区蓝湾科技大厦。
2.3工期: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462031.11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需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经理属变更后无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属变更后无在建项目的,须满足在建设主管部门在建项目监管系统备案完成后,或无须在监管系统备案、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即完成项目经理变更的,变更完成后均须满足6个月,不满足视同存在在建项目。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3.4.1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项目经理属变更后无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属变更后无在建项目的,须满足在建设主管部门在建项目监管系统备案完成后,或无须在监管系统备案、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即完成项目经理变更的,变更完成后均须满足6个月,不满足视同存在在建项目。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b.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现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投标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 日至2025年 12 月 19 日下午03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