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地铁2号线栎社机场站进出口东侧地块合作方引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宁波机场地铁2号线栎社机场站进出口东侧地块现处于空置状态,为充分利用本资源、提高机场经济收益,根据该场地的实际情况,前期市场调研、评估咨询等相关工作情况,目前该场地已具备条件开展合作方引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作标准及要求”。现有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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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名称 |
坐落 |
权利性质 |
权属证号 |
土地用途性质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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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铁2号线栎社机场站进出口东侧地块 |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 |
不动产权证 |
浙(2023)宁波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89786号 |
机场用地 |
场地20.25m²;库房10.875m² |
露天场地 |
2.2 合作期: 3 年,具体详见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特殊项目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的可删除本条);
⑤需提供运营咖啡店或轻餐饮等相关业绩的证明,以确保投标人的实力符合本项目运营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 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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