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一水厂(舞阳坝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7-422801-04-01-72349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一水厂(舞阳坝)
建设规模:新建机动车停车位117个、摩托车停车位40个、立体停车位64个。项目用地面积4807.32㎡,配套建设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绿化等公用工程。
其他:公开招标(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
合同估算价:25425750.00元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2年 (2)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中标通知书载明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5)人员要求:①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④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最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承诺函)。(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无亏损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12-17至2026-01-0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一水厂(舞阳坝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7-422801-04-01-72349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一水厂(舞阳坝)
建设规模:新建机动车停车位117个、摩托车停车位40个、立体停车位64个。项目用地面积4807.32㎡,配套建设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绿化等公用工程。
其他:公开招标(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
合同估算价:25425750.00元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2年 (2)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中标通知书载明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5)人员要求:①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④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最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承诺函)。(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无亏损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12-17至2026-01-0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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