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5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施工(二期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施工(二期剩余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室外铺装、道路、景亭、会客廊架、配电房A、配电房B、绿化种植、给排水及电气等。
2.3项目地址:点军区五龙三路(点军街道办事处巴王店村)。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履约期限:90日历天(配电房及电缆沟等配电工程4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2022-2024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上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50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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