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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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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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货物名称 |
水泥(必须为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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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按年度采购计划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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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牌要求 |
投标不要求填报品牌,但货物配送仅限于海螺、南方、红狮及万年青等4种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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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格型号 |
各类水泥规格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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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要求 |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标准的国家免检产品,且符合采购人技术要求;2. 水泥的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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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货数量 |
预计供货数量约5000吨(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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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供货时间 |
中标人在接到发货通知后5天内,按采购人供货需求计划分规格、分批次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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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县城周边工地。如有特殊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内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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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下浮率 |
采用基准价格进行单价下浮率报价;基准价格为下单之日上期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的《江西省材料价格参考信息》中公布的吉安市11个县(市)对应的水泥信息价平均值(简称基准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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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同履约期限 |
供货期限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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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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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有效报价区间为下浮率≥10%。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材料费、管理费、包装费、税金(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散装水泥需免费提供相应的罐体,包括罐体进出场及安拆费,预计最多提供10个罐体。) 2. 报价方式:采用基准价格进行单价下浮率报价。基准价格为下单之日上期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的《江西省材料价格参考信息》中公布的吉安市11个县(市)对应的水泥信息价平均值(简称基准价格)。例如基准价格为400元/吨,报价下浮率为10%,则结算单价为400*(1-10%)=360元/吨。 3. 中标人货款结算方式:结算单价=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结算价=(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例如下单日为2026年2月15日,则结算单价依据以下单之日上期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的《江西省材料价格参考信息2026年第1期》中公布的吉安市11个县(市)对应的水泥信息价平均值*(1-中标下浮率)。 4. 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双方核对上月供货数量和货款,按月进行结算;第一次付款预留伍万元,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根据确认货款提供的合法、有效、足额的税务发票(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应的付款资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优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5.入围中标候选人为3名。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下浮率最大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浮率第二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下浮率第三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下浮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决定前后排名顺序。下浮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4日,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