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沪昆高速宜春服务区现有铺面空置,拟引进卤味经营项目,铺面位置详见附件。
(二)合同段划分及招商范围
本次招商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商范围:入选方可在宜春服务区指定位置从事卤制品零售业务。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包括装修期和经营期。其中,装修期:15日;经营期3年。
(四)经营模式
租赁费采取保底+提成模式。
二、招商对象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与招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响应。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商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同一品牌(商标)的多家授权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商项目响应。如为同一授权单位出具多份授权,仅以授权时间最新者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如为不同授权单位分别出具授权,仅以品牌注册方直接出具的授权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四)被列入畅行公司“黑名单”的单位,以及近一年内(自2024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在畅行公司范围内放弃过任何招商项目入选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单位,不得参与响应。
(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七)招商响应单位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以公告发布之日之前的为准)
2.具有有效的食品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以公告发布之日之前的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卤味品牌至少1个,且该品牌已取得商标注册证(国际分类为29类),其在营连锁门店数量不少于5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门头店招、室内实景照片。应提供商标注册证。如项目为加盟形式,还应提供有效授权证明,不接受意向授权,入选后再行评估等模糊授权形式。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单位,请2025年12月16日9:00至2025年12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商文件。
(二)招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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