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0MW燃煤机组脱硫石膏、炉渣处置利用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1.3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详见: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0MW机组2026年1-6月脱硫石膏、炉渣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委托服务项目技术要求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属于分公司的投标单位,需具有母公司的授权证明,并提供母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方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方为终端用户如水泥生产,新型材料等项目的资质。
5.投标方必须具有使用脱硫石膏、炉渣的业绩及能力。
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正常运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没有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存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或者列入“信用中国”、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承包商)“黑名单”的不予接受。
8.投标方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自卸运输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至少5辆自卸运输车辆的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至2026年7月31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提供在淮北市周边及有效经济运输范围内,必须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石膏、炉渣储存场地,且储存场地不少于1万吨(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提供业主产权证)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10.应急预案,例举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的车辆装卸、运输等有效措施;招标方的石膏、炉渣品质异常时,合规有效外运的处理措施和办法。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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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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