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2024年韶关分公司自建房安全整治项目(仁化长江新建部份施工服务)进行采购,按采购人需求及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新建房屋工作。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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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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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自建房安全整治(新建部分)施工服务询比项目 |
2,350,616.23 |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 |
……
1.2.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个日历日,具备合格验收条件。
1.2.2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24个月。
1.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350,616.23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共计335993.08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或经修正后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对不可竞争性费用参与报价竞争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4)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根据本项目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施工人员中须至少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3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登高架设作业),至少3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不允许一人持有多证。
(7)人员安全保障服务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具有保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保障或承诺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具有保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保障(注:已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的供应商请提供清晰的保险凭证,未购买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广东省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询比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3年12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0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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