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江宁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6年江宁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技术服务,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相关长效管理要求,拟聘用第三方单位对污水提质增效长效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进行污水厂和管网设施运维的技术指导,对江宁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质效评价,助力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保障水环境治理成效。(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6年江宁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技术服务,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相关长效管理要求,拟聘用第三方单位对污水提质增效长效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进行污水厂和管网设施运维的技术指导,对江宁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质效评价,助力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保障水环境治理成效。(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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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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