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资源循环产业(湖南)有限公司2026年危险品运输公司遴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资源循环产业(湖南)有限公司2026年危险品运输公司遴选服务项目(编号:gkzb202512160003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资源循环产业(湖南)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标包1 | 2026年危险品运输公司遴选服务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
服务地点位于:起运点、运输目的地涉及全国范围内,起运点主要为湖南省株洲市,运输目的地主要涉及山西省临汾市、重庆市沙坪坝区、吉林省敦化市、内蒙古包头市等。实际运输订单以招标人具体委托为准,运费由需求单位按实际路程结算。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1)招标范围:本项目一年预算费用为190.0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项目分配原则:需求单位优先询问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意向,如其不能满足需求单位运输时间要求,需求单位将选择本次中标人承运。
(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入围中标人数量1名。
(4)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运输保障车(不作为运输车)最高单价限价9.00元/公里(含税);
2)5吨运输车最高单价限价12.00元/公里(含税);
3)10吨运输车最高单价限价17.00元/公里(含税);
4)30吨运输车最高单价限价30.00元/公里(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事业单位须提供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报表),投标人成立之日不得晚于公告发布日期。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网站(www.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9)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行政部门相关备案许可证明,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3项、1类4项),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①符合《国防科研生产试验保密物品道路运输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9]996)相关规定。
②能够自行办理军品道路运输介绍信等道路运输所有手续;
③能够自行办理军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
④能够自行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人员押运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6)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12-16 19:00:00起至2025-12-24 19: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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