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HR-C2025-0045 项目名称###县新河镇沙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体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万元(采购包1:109.********万元;采购包2:6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一最高限价为109.********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67.********万元。 采购需求###县新河镇沙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体整治工程,分包一包含1、前河组水体整治工程包括清淤约5580立方、沿着350米河道线沿线新建3米长φ10cm杉木桩、新建双排DN1000*12涵洞一座、新建健身步道约1302m2、新建100米长护栏、新建过河步道一座;###路南边沟水体整治工程清淤整治约845立方、新建DN800*14涵洞一座;###路西侧段沟渠水体整治工程清淤整治约748立方、新建DN1200*20涵洞一座;4、新宅中沟水体整治工程清淤整治约1782立方、新建DN800*6涵洞一座;5、北大渠水体整治工程清淤整治约2022立方、新建DN1000*8涵洞一座、新建涵闸一座等;分包二包含新建泵站一座、含配套管道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注:各投标人可就分包一、分包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分包上中标(若投标人参加上述2个分包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分包被推荐为中标人,在后一分包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人;开标顺序:分包一、分包二;评标和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分包二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磋商申请及声明);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网、“中国****网(********)、江****网(********)。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包一、分包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一、分包二: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且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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