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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康市平利县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安康市平利县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7,208.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安康市平利县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87,208.6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87,208.6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2024年安康市平利县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87,208.6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安康市平利县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安康市平利县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备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应根据陕建发〔2024〕1058 号文件规定,需在有效期内及时换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以网站核查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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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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