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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2025年异地值守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2025年异地值守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第二次)
2、采购编号:GDM
3、项目概述:预算含税金额13.66万元/年,两年含税合计27.32万元,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家供应商成交。

4、采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市异地值守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服务期限: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应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 年1 月1 日至今独立完成同类项目业绩经验1 个。【注:①须提供能体现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③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不能提供发票的,可提供经购买方盖章确认的全部订单或购买方盖章承认的

购买总金额,以及银行转账凭证。】
(3)发票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供应商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评审时以工作人员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8)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27.32 万元/两年(含税),供应商 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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