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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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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5]0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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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507-04-01-994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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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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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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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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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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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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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申请国债、专项债及上级补助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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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区管道路排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区管道路雨污分流完善及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区管道路排水单元接驳完善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4部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区管道路排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针对《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排水管道摸查及“洗管、洗井”服务》发现的区管道路排水管道缺陷点位实施修复。 二、区管道路雨污分流完善及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含部分市管道路):未分流区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对华西路、园林路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主干管及沿线商户、小区接驳管,建管总长约23.471公里,其中新建DN200-DN600污水管约11.915公里,新建DN300-DN1350雨水管约11.556公里。 三、区管道路排水单元接驳完善及错混接整改工程:针对已经已分流的新华东路、新华南路等区管道路排水管线,对沿线排水单元排口进行梳理,对漏接、错接情况进行接驳完善,建管总长约28.264公里,其中新建DN200-DN600污水管约19.394公里,新建DN300-DN1200雨水管约8.870公里。 四、设备安装工程:针对短期无法完全雨污分流但污水浓度严重偏低区域的末端雨水排口设置防倒灌器53座,污水接驳市政管网末端污水管设置智能水质调控井40座。 项目预算编制总投资316943134.41元,其中工程费用239213428.5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637175.65元,预备费15092530.21元,届时以预算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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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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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4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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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39213428.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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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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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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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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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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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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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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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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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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