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DY
项目名称:私募科创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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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最高限价(承销佣金费率%/年) |
允许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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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私募科创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
1项 |
金融业 |
无 |
0.12%/年 |
/ |
注:(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标的采购包的所有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不完整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应以包括该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凡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供应商报价中,后续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2)供应商报价按百分比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0.12%/年,报价最多保留%前三位小数,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本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的承销佣金总额(含税)=本次债券下当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实际发行年限×成交的承销佣金费率,其中承销佣金费率为一次性费率。供应商报价的承销佣金(受托管理费已包含在主承销商承销佣金中)是此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承销发行服务中收取的全部费用,若本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未成功发行主承销商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拟采用独立承销方式进行申报注册发行,供应商在对本次采购包1报价时,需满足行业自律公约的要求并按要求报价;本次报价按3年期测算(若实际发行年限≥3年,承销佣金总额中实际发行年限统一按照3年计算);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简要服务要求:实行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按承销份额对应承担余额包销责任),供应商承担销售本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的义务和相应的承销风险,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本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按承销份额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与本次私募科创公司债券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包1合同履行期限: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该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服务至本项目完成(债券存续期结束)。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债券承销业务、债券存续期(不含可转债)的管理等被证监会(不含地方证监局)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为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未提供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政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以法人(总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提供具备承销公司债券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持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 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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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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