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兴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美姑风电公司直接委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美姑风电公司直接委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总费用不超过5万元。
四、项目情况:
美姑风电公司因国补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存在大额差异,先后收到美姑税局下发的美税二税通〔2025〕5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美税二税通〔2025〕8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要求美姑风电公司按权责发生制更正申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美姑风电公司坚持认为目前执行的国补纳税时点符合税法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因少缴、漏缴增值税而需要更正申报的问题,且长期以来税局并未对美姑风电公司纳税申报做法提出过异议和指导意见。虽然美姑税局和美姑风电公司在国补申报时点上仍然存在税企争议,但美姑税局坚持要求美姑风电公司按权责发生制更正申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美姑风电公司可能面临补缴增值税、滞纳金及相关附加税费等涉税风险。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大成在争议解决领域处于业界前沿和领先地位,在代理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案件,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为国内外客户成功代理了众多重大、疑难、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涵盖民事、商事、行政在内的所有法律领域,涉及国内外多个主要产业。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师库中,北京大成有特别丰富的税务争议专项法律服务经验,直接委托北京大成有利于美姑风电公司妥善应对此次纳税评估,防控化解涉税风险,帮助美姑风电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