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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遴选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MX-ZX-********.项目内容:南明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需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3个品目,不得再次拆分品目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品目1: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普通药品配送服务;品目2: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带量采购药品配送服务;品目3: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及易制毒药品配送服务。(具体明细详见附件)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品目或多个品目进行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投多个品目的,须按单个品目为单位制作响应文件。3.采购方式:公开遴选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南明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有效期内);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品目1及品目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2)品目3: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且为医疗机构印鉴卡系统平台供应商****公司。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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