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1、#2汽车衡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范围:
1.项目内容: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1、#2汽车衡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范围:
2台汽车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第三方检定、旧设备拆除,涵盖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及土建基础施工等方面。
三、施工工期: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检定及验收工作。
四、竞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争谈判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3.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
4.近三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5.竞争谈判申请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厂家或具备生产厂家授权书;
6.竞争谈判申请人可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汽车衡的拆除、基础施工和安装施工,施工单位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市政工程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竞争谈判申请人提供近3年内至少3个70t及以上汽车衡改造或新建项目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与发票或合同与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8.1)竞争谈判申请人提供的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汽车衡、称重显示仪表、称重传感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
2)所供产品须具有以下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①汽车衡计量器具生产型式批准证书(CPA)。
②汽车衡秤体不低于100万次疲劳耐久检测报告。
③称重显示仪表计量器具生产型式批准证书(CPA)。
④称重传感器计量器具生产型式批准证书(CPA)。
⑤称重传感器产品防雷等级认证证书。
⑥称重传感器不低于80kA防雷击测试报告。
⑦称重传感器不低于100万次疲劳试验报告。
⑧称重传感器IP69K防护等级测试报告。
9.响应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它要求:
(1)投标方如对技术规范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反映在差异表中。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采购人不同意修改,仍以采购人的意见为准。对于在差异表中未反映的异议,则表明投标方认可本技术规范的相应部分。
(2)本项目采用的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采购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3)投标方必须承诺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材料、人工成本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采购人利益的要求。
(4)在签订技术协议之后,采购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采购人、投标方双方商定。
六、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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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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