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价项目河池公司机关及金城江分公司2026年广告宣传制品定点采购安装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河池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询价内容及要求。
2.2供货地点:河池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辖区范围内。
2.3交货期:每批次采购订单,自下达订单需求之日起3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不可抗力除外)。若有紧急采购订单的,以采购人的要求时限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询价采购要求供应商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
3.2.1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在近两年中销售额的一般项目本年累计各项总和在大于或等于25万元(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所有货物单价上限控制总价为14580.39元,本项目预计产生1年总费用约25.00万元,提供的增值税申报表销售额总价达到预计1年的总费用25.00万元或以上)。
3.2.2税务系统最近一个纳税评定周期的纳税信用评级为B级及以上,针对个体户且无法参与纳税信用评级的,需要到当地税务局开具无欠税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投标。采购人有权核查报价人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3.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https://xwqy.gsxt.gov.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审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4供应商为金城江市区范围的单位或个体。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3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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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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