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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数智数据管理系统扩展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预算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元)

预算费用-含税

(人民币 元)

增值税率

服务地点

2025年深圳数智数据管理系统扩展项目

1084905.66

1150000.00

6%

深圳市

……

(1)★服务时间:项目在收到采购方通知之日起8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的开发运行工作,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免费维保服务。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数据管理系统现已包含了数据采集中心、数据治理中心、数据分析中心以及数据运营指标开发等,可实现对基层治理事件信息、目录信息、用户信息、事项信息等数据进一步归集、治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数据管理系统进行扩展,对基层治理业务数据分级分类存储通过数据治理中心-数据安全扩展服务,解决当发生数据泄露时的溯源问题。同时扩展领导驾驶舱中企业诉求每日前五热点、民生诉求每日前十热点等内容,提升用户体验和业务效果。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84905.66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响应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4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4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

(1)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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