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就2025年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行业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包括移动终端安全管控系统设备、集成信息应用系统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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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项目类型 |
类别/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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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移动终端安全管控系统及机房系统设备 |
1638495.57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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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智能卡应用系统及集成信息应用系统等设备 |
6502379.64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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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140875.21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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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多投限中。投标人可投标多个标包,如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按标包1>标包2确定其为标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包该投标人将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剩余标包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依次替补。
1.4采购金额:8140875.21元(不含税)。
1.5交付/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6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项目整体终验起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7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部署上线并完成初步验收:项目竣工后,进入维保服务期,免费维保期一年。
1.8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1个。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1638495.57元(不含税)。标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6502379.64元(不含税)。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270应用系统及产品解决方案。……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3投标人承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提供承诺函)。
2.1.4标包1: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UPS、蓄电池)制造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并在有效期内的代理投标授权函,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家代理商同时应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投标均无效,若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投标均无效。
标包2: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带▲号的主设备)制造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并在有效期内的代理投标授权函,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家代理商同时应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投标均无效,若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投标均无效。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UPS、蓄电池)销售有效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
标包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信息集成系统及服务有效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金额600万元(含)以上。
备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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