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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23 17:00:00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项目

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为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建筑面积86805.84 平方),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房建项目,开工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建设工期780天,本次招标对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设备需求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计划租赁期限

生产日期

1

塔式起重机

QZT100-6013

4台

2026年3月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月塘项目部

15个月

2022年4月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投标需符合福建省监管要求,投标人应已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具有二级及以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中评价等级为A级、B级的单位。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业绩要求:需提供2-3个近3年内(2022年10月至今)与招标设备相同或同类型的设备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或中标通知书,证明其具备相关设备的供货能力。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本次招标要求租赁单位须提供不小于4台塔式起重机(2022年4月后出厂)的自有设备备案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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