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清远市分行2026至2027年度武装押运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选择1家服务商提供押运服务。
2.2 项目最高限价:741.002734万元。
2.3 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出资。
2.4 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是指:为金融机构提供武装押运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证明。
5.特殊资格要求:
5.1具有合法的武装押运资质。须提供有效的安全押运资格证书复印件。
5.2押运人员须提供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复印件。
5.3设有符合GA38标准并经安防验收合格的金库,需提供经公安部门验收通过的《安防合格证》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服务商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样本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利害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9.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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