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欣都大厦5号电梯更新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招标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庐阳区欣都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庐阳区欣都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维修资金和国债补贴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国债补贴为15万,其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欣都大厦5号电梯更新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欣都大厦5号电梯更新
2.7 合同估算价:319500.00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60个日历日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请登录)
2.10 招标范围:欣都大厦5号电梯更新 ,采购和安装电梯共1台,范围包括: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政府机构报检取证(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验收合格证书)、培训等内容(不含监督检验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
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 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客梯制造资质:若已换证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5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6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7 财务要求: /
3.1.8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3.1.9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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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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