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昱公司2025年锅炉节能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4-ZB-2512146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昱公司2025年锅炉节能剂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34-ZB-251214624)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锅炉节能剂采购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质保期 | 执行标 准 |
1 | 节能剂 | 固体产品,产品粒度为2-10mm>90%,易储存,且储存过程中不发生板结、变形和任何化学反应,不含硫化物,具有节能、环保、易存储、对人体无毒、无害,对所接触设备管道须无腐蚀和低磨损。主要技术参数:添加锅炉节能剂后的锅炉吨蒸汽节煤率≥6%(锅炉节能剂使用量不得超过锅炉燃料煤上煤量的2.5‰wt) | 2000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锅炉节能剂采购,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锅炉节能剂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无烟末煤为燃料的节能剂供货及添加服务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自身业绩须与本次授权生产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煤种,可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加以佐证,辅助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使用车间(部门)章)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6 18:00至2025-12-22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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