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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城央境项目公区、架空层及景观体系提升工程物资(材料)采购(第五批次)-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新投·城央境项目公区、架空层及景观体系提升工程物资(材料)采购(第五批次)。

2.项目编号:04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最高限价:118179.00(元)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简要需求或要求

数量

预算

响应保证金(元)

1

1-1

新投·城央境项目公区、架空层及景观体系提升工程物资(材料)采购(第五批次)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批

118179.00

/

备注:供应商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包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承诺函: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选人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选人或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或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特定资格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

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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