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384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安福寺镇三藏寺片区移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10.********(万元)6、最高限价:110.********(万元)7、采购需求:(1)罐头嘴村:新建抗旱取水泵站1座(含配套设施、抗旱电源);堰塘清淤、护坡3口;安装管道3000###路恢复800米。(2)三藏寺村:新建抗旱取水泵站1座(含配套设施、抗旱电源);安装管道2000米及配件;堰塘清淤2口(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及安全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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