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头灶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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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灶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RMB-G2025-0007 项目名称:头灶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优惠率<100%,超出该范围的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 头灶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为采购人保障单位职工的日常三餐供应、公务接待餐及临时供餐需求,为就餐人员提供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的餐品。(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近期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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