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治黎水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二次;
2、采购单位:长治黎水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主城区污水处理厂、郝家庄污水处理厂、荫城污水处理厂的公共秩序维护、办公区保洁服务;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二、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物业经理岗位证书。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 获取时间:2025-12-16 至2025-12-2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