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正面吊和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购置项目(标段二电动空箱堆高机)(第三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20(请登录)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正面吊和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购置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正面吊和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购置项目(标段二电动空箱堆高机)(第三次) | ||
| 标段(包)名称 | 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正面吊和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购置项目(标段二电动空箱堆高机)(第三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向招标人提供2台纯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必要的随机工具、附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备品备件。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 ||
| 招标内容 | 向招标人提供2台纯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必要的随机工具、附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备品备件。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如投标人另有小于规定时间的,按投标人规定时间执行。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2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纯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3)投标人所投纯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制造厂商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纯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没有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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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纯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制造厂商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纯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7日 9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7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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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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