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 (二)预算金额:********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按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开展年度样点地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并编制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监测实施方案》及《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度样点地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2.服务要求: 按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开展年度样点地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甲方按《广东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完成考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样点地块代表性,可行性,稳定性的数量比例、面积比例均应符合《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要求; (2)《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中应体现辖区农田分布情况、各样本选择依据、选取样本比例、样本供水、排水情况等; (3)计量设施照片应整理成台账,测算数据不少于15组; (4)测算期间工作照片要求不少于10组,单组内容需有测算前后对照组、实验组对比,以及相关数据的照片。 3.服务成果: 项目成果须按要求准时提交,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合同验收,验收标准为合格。主要成果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10份及测算过程资料,项目成果应提交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一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可选择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价款50%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发票后按流程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乙方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甲方按流程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0%。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乙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4.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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